通知公告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全部 通知公告 监管动态 协会动态 小贷知识

协会对四川日报刊载文章有关内容严重失实 提出严正交涉

时间:2013-10-09   访问量:1563
   2013年9月12日发行的《四川日报》第6版“天府新论”栏目中,刊载文章《洛阳“钱”贵 民间融资之手伸到四川》,文中“危险边缘的游戏”有如下内容:“四川省小额贷款协会的杨秘书长称,四川小额贷款协会旗下的企业只接受20万元以上的民间资本投资,不会像洛阳的公司,向公众吸收小额存款。但他也向记者坦承,目前整个行业没有任何规范和政府监管,更多只能依靠行业自律。”其内容严重失实:
   1、无中生有。文中说“四川省小额贷款协会的杨秘书长称……”本协会全称是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四川既无四川省小额贷款协会的单位,协会也无“杨秘书长”此人,更没有任何人接受过《新城乡》杂志记者胥辉的采访。
   2、罔顾事实。文中称“目前整个行业没有任何规范和政府监管……”与事实不符。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1月28日出台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行业管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颁发营业执照,服从当地财政、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资本金接受托管银行监督支付。
   3、瞎编乱造。文中称“四川小额贷款协会旗下的企业只接受20万元以上的民间资本投资……”按照《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主要资金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单一股东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协会不存在旗下公司或企业。
   鉴于文章《洛阳“钱”贵 民间融资之手伸到四川》的有关内容严重背离事实,对整个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和有关管理部门造成了负面影响。协会见报当天已向四川日报报业集团进行了交涉,指出其错误,要求四川日报尽快改正错误,公开道歉,并消除影响。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收到信函后,派专人到省政府金融办和协会上门道歉、内部对相关责任人作了严肃处理、并责成原文出处《新城乡》杂志更正并道歉,表示今后严格管理,保证不出现类似情况。
   协会将继续做好行业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小额信贷作为金融服务薄弱环节的补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金融普惠的作用,树立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秘书处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上一篇:优秀联络员名单

下一篇:2013年东部片区会议通知